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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沧州高新区管委会招(选)聘聘用制小学、幼儿园教师30人公告
2021-07-20

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选)聘聘用制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引进高素质教师人才,结合我区教师现状,经沧州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聘用制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依据岗位条件和岗位名额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招聘小学教师15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3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小学英语教师3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音乐教师2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选聘小学教师5名。

  2、招聘幼儿园教师7名,选聘幼儿园教师3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单位管理;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具有沧州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报考者父母是沧州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招聘小学教师要求普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学院;招聘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选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6、招(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选)聘聘用制小学、幼儿园教师条件一览表》。

  7、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政审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凡涉及年龄、户籍迁移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现场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到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告信息栏下载报名表(附件2),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到沧州高新区管委会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应同时提供当地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在编在岗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现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五楼(沧州高新区管委会位于向海路26号)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通过人员于2021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管委会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笔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选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于2021年8月9日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四)面试内容

  报考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考生以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报考选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按岗位选取教材,按现场抽签决定说课顺序。每名考生备课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试讲评委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教师担任。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报考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低为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面试一场,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报考选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政审、资格复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有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要服从分配。招聘教师试用期一年,参照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工资待遇,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录用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选聘教师享受同等在编在岗教师标准落实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时,应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

  附件1: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选)聘聘用制小学、幼儿园教师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选)聘聘用制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x

  咨询电话:

  沧州高新区人社局:0317-8697631(正常工作日)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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