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校 湖南分校 广东分校 贵州分校 河南分校 广西分校 山东分校 江西分校 北京分校 湖北分校 陕西分校 福建分校 河北分校 四川分校 云南分校 山西分校 江苏分校 浙江分校 安徽分校 重庆分校 海南分校 青海分校 内蒙古分校 辽宁分校 吉林分校 黑龙江分校 天津分校 上海分校 新疆分校 宁夏分校 西藏分校
【广州】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试工作安排公告(黄埔区教育局统招岗位)
2024-04-29

根据《2024年上半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黄埔区设点)》,现将黄埔区教育局统招岗位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及基本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基本能力测试成绩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为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栏里为“是”的考生以及免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7—8日分岗位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

中小学语文教师

2024年5月7日9:00—16:00

除中小学语文教师外的其他岗位

2024年5月8日9:00—1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黄埔体育发展中心体育馆(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398号)。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除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中职物流专业教师岗位以及中职人工智能教师岗位外,其余岗位不需要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但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所要求的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交复印件,原件考生自行带回。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要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黄埔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5.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黄埔区教育局应当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基本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

6.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黄埔区教育局均取消其资格。

三、心理品质测试安排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复审后通过微信扫码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咨询电话:020-61877389、8211663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上半年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4年上半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目录表(教育局统招岗位).docx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notice/inspanynotice/20240429/123595.html

良师资讯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