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特向本市其他公办学校(不含一中、二中)选调85名教师到一中、二中、十中等3所学校任教。具体实施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第一批:一中、二中、十中教师(定义为A类合计85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选调对象
全市其他公办学校(不包含一中、二中)在编在岗教师,其中十中在编在岗教师通过公开选调入围A类(十中除外)每个科目只录取一人。
(二)资格要求
1.教师资格证: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须具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
2.学历及专业: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专业均须与选调学科对应(音乐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报考其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对应,或所学专业与选调学科对应,或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选调学科教学。
3.普通话要求:均应取得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科目岗位的教师须取得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4.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须现在初中以上学段任教且任教初中以上学段时间不少于一学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5.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教育教学工作要求:近两学年(2022年秋至2024年春季学期)所任教科目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在所在(或借调、挂职)单位(以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为单位)均排名前50%。以单位(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出具综合评价情况证明和教育局有关业务部门核实为准。
说明:经市里统一抽调(以抽调通知为准)及教育局党委(组)研究同意(以会议记录或政工股统一出具的通知为准)2024年6月10日仍在其他单位抽调借调(含挂职)或2018年2月28日以前一中、二中、十中、职业中专自主借调且2024年6月10日仍在借调的教师(包括原十中自主借调现留在新三中任教的),须具有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语文教师须取得二甲以上等级证书);且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专业均须与选调学科对应(音乐为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报考其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对应,或所学专业与选调学科对应,或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选调学科教学外,其余资格要求可不受A类的资格要求限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报名
1.因病因事2024年内请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产假不计算为因病因事请假)。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2018年2月28日以后未经教育局党委(组)批准擅自离开现聘学校的,或经查实在校外培训机构或私自在民办学校兼课的教师。
4.实际聘用至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其中特岗教师为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公费师范生为按协议规定未满服务期的,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为按当时公告未满最低服务期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因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9月以后才办理编制等手续,但实际已在2021年9月份到岗工作,该学期计算为满学期)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按照湘政发〔2019〕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的要求,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取得任职资格起计算)后须在乡村学校服务满5年才能报名。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6.获得基层中小学职称的教师,按照湘职改办〔2020〕13 号《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服务期制度要求,未满服务期的(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7.在现任教公办学校(以编制所在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未满3学年的教师。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
说明:经教育局研究到公办学校支教的经历时间可计算为编制所在的现任教学校的实际工作时间;经市里统一抽调(以抽调通知为准)及教育局党委(组)研究同意(以会议记录或政工股统一出具的通知为准)2024年6月10日仍在其他单位抽调借调(含挂职)或2018年2月28日以前城区学校自主借调且2024年6月10日仍在借调的教师其借调工作时间计算为在编制所在地工作时间。
8.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仅指因受处分)的。
9.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教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第一批,即A类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以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
3.资格初审:由报名单位(即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在报名同时负责初审,并分别由政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报名介绍信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编制所在学校(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要能证明任教学校、学段、时间、是否满服务期)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承诺书、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相关内容与相关证件复印件均需经政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署“原件已核,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证件原件的统一由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查实个人档案资料为准。
②近三学年有抽调借调、挂职、支教经历的教师还应提供近三学年在抽调借调、挂职、支教学校的教学工作(任教学段学科)及抽调借调、挂职、支教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③每人交免冠1寸正面相片3张(照片后写好姓名),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4.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
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分学段、分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参加高中学段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相应科目教材。
2.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武冈二中。
(三)预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学段、学科等额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名次,则先按职称评定的聘用岗位从高选到低,再按在我市农村学校实际任教时间长的优先(因抽调、借调、挂职、支教等在其他非农村学校或单位的工作时间不予计算),还出现相同时则按年龄大的优先(以个人档案认定年龄为准)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其中十中在编在岗教师通过公开选调入围A类(十中除外)每个科目只录取一人。名单一经确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或放弃,无论何种原因出现缺额时,一律不递补。
(四)公示
等额确定的预录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间受理举报电话:4276238、4221302。
(五)选调
预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分类别、学段、学科按选调教师预录名单名次顺序(从第一名开始),在规定的城区学校选调岗位中,由选调教师自选学校及相应岗位。选调教师一经选定学校及相应岗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或放弃,如相应学校不能提供选调人员现有的岗位等级,选调人员须接受低聘。选岗后办理正式选调手续。
四、其它事项
1.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请客、送礼、说情、威胁等任何不正当手段竞争,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或资格初审有误者,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政工负责人责任;对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和考试成绩,三年内不予评先评优、评聘职称和不允许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2.在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考评工作人员凡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为确保选调教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纪检监察和编制、人社等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4276238,4221302。
4.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科目的选调教师,一律安排在与选调岗位科目一致的岗位上工作。
5.每个考生每批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时均按类别、学段、学科报名。
6.本方案所称“以上”、“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本数。
7.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武冈市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武冈市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第一批:一中、二中、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