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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5年江门市法院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42名)
2025-05-14

为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确保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稳定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的通知》(粤政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20109号)等规定,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组织江门市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6名;

(二)蓬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7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三)江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四)新会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3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8名;

(五)台山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六)开平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七)鹤山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主要职责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5.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6.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

7.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8.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

3.通知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出庭;

4.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5.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6.担任案件合议笔录以外的其他记录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岗位基本资格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有上述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法律专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法律专业包括法学(A0301)、法学(B030101)、知识产权(B030102)、司法助理(C030101)、法律文秘(C030102)、法律事务(C030103);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国家司法考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国(境)内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8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5209:0052617: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360),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并完成认证,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扫描件;

5.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考生将不能再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考生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图片,以免影响审核。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会电话联系考生,考生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用人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报名后仍然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重新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取得笔试资格。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核。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以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考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形式。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fy.jiangmen.gov.cn/)有关公告。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政治、法律专业知识,试题由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命制。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并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二)速录测试。仅限于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时长每人不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速录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速录测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并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fy.jiangmen.gov.cn/)公布。速录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在笔试和速录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与速录测试合计折算成绩(合计折算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测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用人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它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速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

(五)总成绩。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根据不同岗位,按是否法律专业或是否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国家司法考试)证书者确定名次;如均为法律专业或均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含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生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对笔试、速录测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fy.jiangme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在聘用后发现考生通过虚报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和调剂补录

(一)递补。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期等环节放弃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自主决定。

(二)调剂补录。如招聘岗位无人选可以递补,用人单位可在本次招聘中笔试(和速录测试)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专业等要求的考生中,按笔试(和速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调剂面试对象。考生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调剂面试。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以面试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期间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工作需要,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人员。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

九、相关事项

(一)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514

原文标题:江门市法院系统2025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content/post_3298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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