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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48名)
2025-08-2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5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详见附件1)。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招考资讯栏、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s://xtrsks.xtrs.xiangtan.gov.cn/)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各岗位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工作年限不足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等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选调)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二)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2024、2025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大学生毕业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六)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残疾人证等证书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用)合同等佐证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年限等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八)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基层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以后) 。

(九)公开选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8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trs.xiangtan.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00—8月30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不随意弃考。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00—9月13日9:00,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图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证书及相关材料;

(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9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3)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需上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需上传退役证;

(5)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6)选调需同步上传以下材料:①现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现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②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7)以上材料须上传图片格式。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3.报考人员上传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至报名系统。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所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结果。8月25日9:00-8月30日12:00期间,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料填写不全的,可继续补充提交材料。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相关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等信息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

(一)笔试类别为公共服务类(参照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两科考试,试题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笔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A类(附件4)。

(二)笔试时间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9月13日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9月13日10:00-12:0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公开招聘(选调)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计分方法折合后的笔试成绩),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公开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入围现场资格审查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三)现场资格审查内容。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选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三)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下同)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面试成绩即考生面试得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三)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招聘(选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

十、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选调的考察还需对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一、拟聘用(选调)人员公示与聘用、调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拟选调人员,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人员列入相应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以及公开选调的专技岗位等级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竞聘后确定。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特别提示及服务咨询电话

(一)对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请及时关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 (公开招聘)

0731-58267027 (公开选调)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731-58568994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3675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

附件1:202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附件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A类.pdf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原文标题:2025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xtrs.xiangtan.gov.cn/25937/content_1387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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