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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东莞市东城街道2025年7月公开招聘71名聘任制教师公告
2025-07-18

为适应东莞市东城街道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时补充街道公办学校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中心计划于2025年7月在东莞本地设点公开招聘71名街道聘任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东城街道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街道聘任制人员,按职称等级发放待遇,年薪待遇约14-22万元。合同期限为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31日(试用期1个月),具体起始日期为公示期结束次日开始,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机会,表现优异者可优先续签。本次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具体见《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本方案和《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毕业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期间毕业且取得本科(学位)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为除毕业生外具备本科(学位)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2.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22日(含)后出生;具备中级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22日(含)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22日(含)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学科、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例如:高级中学英语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4.职称要求。

(1)社会人员须取得教师系列初级(助理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2)若职称证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一致,则可选择报考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岗位或职称证学科对应岗位,若选择报考职称证学科对应岗位,须提供2学年的该学段该学科学校教学经历(计算年限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对应的课表、合同等(需加盖公章验证视为有效佐证)。

(3)社会人员暂未取得职称证人员,可提供于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职称的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文件及名单,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毕业未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可不要求取得职称。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现场报名

试讲视频评审

试讲(实操考核)+结构化面试

体检

考察

公示

聘用

(一)报考及报考材料

1. 报考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9:00—16:00。

报名地点:东莞市东城中心小学(导航地址:东莞市东城学前路40号)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职称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报考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出现一人报多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填写信息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2)报考者按要求在报考成功后,提交报考者本人6分钟以内片段试讲视频(其中:音乐学科为4分钟内片段教学+2分钟内才艺展示;体育学科为4分钟内片段教学+2分钟内技能展示;美术学科为4分钟内片段教学+2分钟内特长或作品展示),视频于7月24日星期四17:00截止上交(请注意提交时间,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教学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5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学段+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例如小学语文张三,上传至腾讯微云(微云地址从钉钉群通知)。

注:每位报考者只能上传1次视频,多次上传以第一次为准,如因上传视频不符合要求(格式、时间、大小、命名等)而导致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二)公布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核组和试讲视频评审组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和视频评审工作。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2+1确定入围考试人数;不达此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入围考试。招聘单位在钉钉群公布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视频成绩及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视频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环节:试讲(实操考试)—结构化面试,其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须加试实操考试,实操不达80分不进入试讲考核环节。

1. 考试的形式为现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试讲。试讲由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后进行片段教学。试讲成绩为百分制,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

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号——按考试号进行试讲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考试号码牌进行试讲(8分钟)——结构化面试——评委独立评分——考试结束。

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一般为命题考试和考生自选内容考试两部分。实操成绩为百分制,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为考官以既定的问题对考生进行问答。结构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

2.成绩。试讲(实操)、结构化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试讲成绩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考试组统筹安排。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2)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试讲成绩(试讲×70%+实操×30%)×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考试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违反考试纪律,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实操)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3)各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试讲环节,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进行考试。

(四)体检

体检地点:东莞市内三甲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官网(https://dcjy.dgjy.net)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30日内。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有年限要求的,均计算至报考首日;工作年限以合同和社保年限为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街道公办学校聘任制教师的其他情形。

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等有关事项咨询电话具体见岗位表。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22322500。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东莞市东城教育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街道聘任制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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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TpbOoobXOB5VLxTvMEL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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