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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太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5-09-18

根据《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请考生于早8:00前往指定地点报到。

(二)地点:

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原太铁一中)校区(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并州东街2号)。参考人员从学校东北门报到。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并将首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打印纸上。如集体户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的,可提供首页的复印件(加盖所在集体户单位印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准考证。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退役军人的考生,如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资格复审时只需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七)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明、档案存放证明等。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须主动出示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三)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是否退役士兵等)与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或与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等影响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太原市公安局政治部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准考证视为面试资格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随时关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

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0351-6573819,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太原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8日

 

原文标题: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sks.rsj.taiyuan.gov.cn/qtzp/20250918/30254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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