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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衡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名)
2025-07-16

衡阳技师学院始建于1959年,2006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湖南省第一所技师学院,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是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由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系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25〕1号)等相关精神,学院拟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教师和辅导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纪委监委、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成立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衡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学院纪检监察室等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方针;

(三)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20个,其中专职教师18个,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2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是指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2024、2023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基本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hyjsxy.com)(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5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技师学院官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不畅通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考试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至2025年7月25日17:00,补充资料时间截至2025年7月27日12:00,线上初审截至2025年7月28日17:00。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政策咨询电话:0734-8729360 18173477972

联系人:李老师、周老师

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 联系人:贺老师、张老师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①《衡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

②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照片(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见附件4),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或基层党(工)委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⑥本人近期免冠2寸(35*53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公告未明确的涉及的时间条款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4)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自聘用文件明确的聘用时间起,需在24个月以内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2025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认证报告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获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6)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6)(以下简称《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8)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考生需提供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资料进行审查,由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准考证打印: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网上初审通过即为报名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院人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另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在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无效),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流程和内容

所有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试教、实操和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岗位代码为202501-202517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岗位代码为202518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写作、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高校辅导员等相关知识。

笔试环节中,如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能达到3:1的比例,考生笔试成绩必须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通过学校官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衡阳技师学院院办公楼4楼408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所有岗位均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和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及笔试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递补直至达到岗位面试开考比例。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报名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试教、实操、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合格分数线要求,试教、实操岗位结构化面试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①岗位代码为202501-202511的考生需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教学工作能力、水平及专业知识、技能。按备课时长30分钟,试讲时长10分钟,采用传统板书教学方式进行。

②岗位代码为202512-202517的考生需实操。实操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工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实操时长30分钟。

③岗位代码202518-202519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师德师风、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长10分钟。

(4)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试教、实操和结构化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公示。

(五)体检

1.对象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仍相同即现场进行加试确定排名,加试方式及试题由评委现场确定,考生面试当天不得离开衡阳市区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医院为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书面复查申请后,经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

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入围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90日内取得体检合格结论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线要求、资格复审情况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档案资料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

(七)公示

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因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学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无社保参保记录人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聘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聘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自聘用文件明确的聘用时间起,需在24个月以内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招聘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过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考生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和录用资格的,一律纳入诚信档案。

六、监督电话

衡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8303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 0734-8729231

七、附则

1.报考人员往返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本公告由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xlsx

附件2:衡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信.docx

附件5: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docx

原文标题:衡阳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yjsxy.com/info/news-18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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