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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公告
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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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宜春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采茶戏岗位(岗位代码:2221000012、2221010014)笔试合格线划定为110分(含),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线划定为120分(含)。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5日(8:30-12:00;14:30-17:30)。入围考生须按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资格审查地点。资格审查实行属地管理,报考县(市、区)岗位的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直岗位(含县市区生态环境及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岗位)的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宜春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岗位(含县市区生态环境及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岗位):宜春市人社局901室(宜阳大厦中座9楼),0795-3271152;

(2)袁州区:袁州大厦二楼0210室,0795-3588535;

(3)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0795-7362601;

(4)丰城市:丰城市市民中心北楼二楼党员活动室(第一会议室),0795-6298575;

(5)靖安县: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0795-4650892;

(6)奉新县: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0795-7188962;

(7)高安市:高安市瑞阳新区瑞泰广场D座9楼915会议室,0795-5281701;

(8)上高县: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0795-2528023;

(9)宜丰县: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宜丰县永和东大道与渊明南大道交汇转角处),0795-2990771;

(10)铜鼓县:铜鼓县行政大楼附属楼1楼培训室,0795-8691021;

(11)万载县:万载县迎宾大道人社局五楼520室,0795-8821570。

三、资格审查要求

请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订《如期取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且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2)、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5年1月31日);(2)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考生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档案、组织关系存放证明,时间段须从毕业时起连续不断持续至2025年5月(2025年毕业生不需提供);(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5)岗位有户籍限制(除军事训练基地教员岗位外)的,须提供2025年2月13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岗位设置所要求户籍的证明;报考军事训练基地教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2025年2月13日前本人为宜春市范围内的户籍;(6)报考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入伍证、退伍证等证明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2)。

5.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愿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未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附件:

1.2025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如期取证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格式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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