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校 湖南分校 广东分校 贵州分校 河南分校 广西分校 山东分校 江西分校 北京分校 湖北分校 陕西分校 福建分校 河北分校 四川分校 云南分校 山西分校 江苏分校 浙江分校 安徽分校 重庆分校 海南分校 青海分校 内蒙古分校 辽宁分校 吉林分校 黑龙江分校 天津分校 上海分校 新疆分校 宁夏分校 西藏分校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71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2025-05-23

推荐添加花花老师微信:18702515023;领取课程和时政资料包(有我们老师微信的请勿重复添加)

热咨询热线:0791-87688765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家湖畔,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工作者等基层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司法类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学生9100多人。学院现有招生专业22个,其中教育部、财政部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内独有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7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财政支持的专业技能实训中心2个。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33个岗位,招聘人员7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2.岗位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2),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本招聘岗位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199466日以后出生。

4.所有考生须于20258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6日17:00止。

2.报名办法:登录报名系统

按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

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或未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反馈并按要求修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提示信息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7860216。

五、考核、资格审查

1.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师德师风、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和写作能力等。此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入闱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报名平台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授课能力。试讲每名考生的时间为15分钟部分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展示、试讲+技能操作。

面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不予聘用如岗位面试人数低于1:3,则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等环节入闱人员名单及成绩将在学院官网上公告。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在学院官网上公告。

2. 资格审查

1)面试前入闱考生需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到场)。

2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需带好以下材料:①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原件1份(自行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7天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聘用。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2.待遇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入职后完成工作量,并经考核合格的待遇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4.其间因本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上班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入闱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三天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6.聘期内出现如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等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873015

咨询时间:工作日8:20-11:30,14:40-16:30

联系人:程老师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九、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91-83875645

 

 

附件1: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客服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