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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2025年公开招聘2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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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共崇仁县委办公室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社区工作力量配置,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7年7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①具有崇仁县辖区内户籍的,户籍时间截至2025年5月30日前;

②户籍不在崇仁县辖区内户籍的,但在崇仁县夫妻一方有合法固定工作、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三个月的;

③原户籍在崇仁县,但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毕业后未迁回的;

④户籍不在崇仁县辖区内,但在崇仁县辖区内工作的(提供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缴交社保或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或单位出具有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 30日—7月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原则上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含身份证号码、姓名)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要带好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103(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和社工志愿服务股)

联系人:桂兵

联系电话:0794-6313104、13979438123

3.报名材料:

(1)《崇仁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含电子档)。

(4)中共党员必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6)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2)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3)笔试加分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及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4)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领取准考证地点:崇仁县行政中心B1103(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和社工志愿服务股)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3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核减。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须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需达70分合格线(修正后分数)。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加总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2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治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最终按1:1确定进入公示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到县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享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待遇。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其他事项

(一)对经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崇仁县社区人才储备库,并候聘优先。自统一招聘后至下一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前,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二)本公告由崇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94-6313104

附件:崇仁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崇仁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24日

附件:崇仁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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