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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北唐山师范学院选聘硕士研究生22人公告
2021-07-20

唐山师范学院

  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关于规范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14〕10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硕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机关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和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各选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的,不能参加考核。

  应聘人员的硕士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一致,其中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相关材料审核该项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拟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请点击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左侧招聘系统登录链接(http://60.2.228.76:7001/ppygzz/control/ppzplogin)。

  2.请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并将详细简历上传(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简历要求有本硕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简历中必须插入本、硕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提供带有专业方向的学籍表(手开证明一律无效),国外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简历中的外文材料需提供由专业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否则审核不予通过。招聘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简历中需要插入本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另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路径不能含中文)。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将招聘系统中上传的文件同步发送到tssfxysszp@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形式发送。

  4.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2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8月11日, 上午 8:00-12:00。

  确认地点: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南院(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包括:

  1.打印简历原件(须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最高学历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和成绩报告单原件、复印件(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9.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原件、复印件;

  10.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需要提交基层党组织证明;

  1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按1-11项排好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均为A4纸),原件也按相同顺序单放,审核完当场退回。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

  (四)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

  1.教学岗。应聘教学岗位的人员,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进行计算。

  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行政岗和辅导员岗。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可采取适合岗位特点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3.教辅岗。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主要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实践操作等;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最终成绩按照业务考核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进行计算。

  如果业务考核中有试讲和实践操作要求,且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超过5人的,采取笔试入围进入考核程序。按照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如果第5名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入围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4.按照考核成绩,确定最终排名。若两名以上总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位人员按业务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应聘行政教辅等岗位人员按面试考核分数进行排名,确定人选。

  5.面试考核或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行政岗,辅导员岗考核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6.招聘岗位有多个专业类别的,按成绩确定人选,不区分专业。

  (五)考核事宜

  1.应聘人员可在自助设置的应聘反馈中及时查看审查的进程和信息反馈。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考核安排等事宜一律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考生毕业学校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八)学校公示

  考核结果,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tstc.edu.cn)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报到上班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

  (一)公开选聘政策参照校字(2018)10号 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聘用的教学岗位人员,符合条件的,要求先从事四年的学生辅导员工作,期间可同时兼任教学工作。

  (三)辅导员聘用人员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二级单位。

  (四)用工形式:事业编制。

  五、疫情防控

  (一)为了做好选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考核时须持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二)应聘人员进入确认现场或考场前一律出示“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须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应聘人员已经接种疫苗、“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可参加现场确认和考核。

  考核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如“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提供考核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须再提供1次考核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核。“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核,应于考核前14天抵达唐山,且期间不得离开唐山,并按照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测评。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确认及考核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如政府防控政策变化,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安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3331(工作日联系)

  附件:

  1,唐山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唐山师范学院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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