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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08人
2021-11-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和《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中小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教体发〔2019〕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2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到岗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考名额。2021年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共计208名,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2021年自贡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123—2022114

(二)报名方式。

2021123-2022114日期间的工作日在招考单位现场报名,各招考单位地址详见本公告“十二、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报名期间,招考学校主管部门适时组织面试,在报名截止前,若某一岗位名额已经聘满,则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5.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工作经历等);

7.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1)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2)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面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现场试讲,总成绩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二)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考学校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后适时组织体检,并由主管部门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经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后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经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后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教育系统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请各位考生在参加考核招聘的过程中自觉遵守自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违反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及地址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18909002772,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桐梓坳51号)

自贡市蜀光中学(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17383518005,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兴寺街伍家坝路101号)

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联系人:程昌荣,联系电话:18990026706,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园路2号)

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5983178290,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高山井三支路24号

自贡开放大学(联系人:兰青,联系电话:13558921826,单位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楻桶路93号)

自贡市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林俐,联系电话:13990010825,单位地址:自贡市汇兴路2号

自贡市自流井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袁世馨,联系电话:13890052549,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

自贡市大安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张寿川,联系电话:13608158364,单位地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中段106号)

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廖斌,联系电话:13778512120,单位地址:沿滩区沿滩镇竹林湾路39号)

自贡市荣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伍洪彬,联系电话:13909007192,单位地址: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文庙街68号)

自贡市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许夕英,联系电话:19708388801,单位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164号)

自贡市高新区社事局(联系人:邓远征,联系电话:13508171016,单位地址:自贡市汇兴路403号)

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13-81258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3—812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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