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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粤聚英才 粤见未来”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
2025-06-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粤聚英才 粤见未来”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粤聚英才 粤见未来”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粤聚英才 粤见未来”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的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入围面试人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考生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一楼食堂。咨询电话:0751-3825197。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签名的《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表》原件1份(考生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学历和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提供有效期内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领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提供院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材料)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③报考A1、A2、A3、A4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6)原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未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将予以解聘;

  5.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6.全国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报考公开选聘岗位,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并用A4纸打印)或在职在编证明(需说明录取后主管部门同意协助办理调动手续)原件;

  7.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公告》附件并用A4纸打印);

  8.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9.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请用A4纸单面复印1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

  四、资格复审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的内容

  资格复审将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为避免资格复审现场拥挤,请考生按照附件1中时间安排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主管单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递补资格审核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复审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目前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3.资格复审完毕后,复审人员应在《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表》中的“审核意见”栏或“备注”栏出具复审意见(复审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报名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5.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7.请有关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的,视为考生本人放弃递补资格。考生联系电话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南雄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751-3825197)。

  五、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结果、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另行公布。

  

  附件:1.南雄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书面委托书

  南雄市教育局

  2025年6月6日

来源: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749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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