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校 湖南分校 广东分校 贵州分校 河南分校 广西分校 山东分校 江西分校 北京分校 湖北分校 陕西分校 福建分校 河北分校 四川分校 云南分校 山西分校 江苏分校 浙江分校 安徽分校 重庆分校 海南分校 青海分校 内蒙古分校 辽宁分校 吉林分校 黑龙江分校 天津分校 上海分校 新疆分校 宁夏分校 西藏分校
【深圳】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5-08-01

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7月5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应聘人员。A类应聘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应聘人员。B类应聘人员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具备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要求

  面试前,对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相应场次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以进入面试,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

  (一)A类应聘人员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

  资格复审分为上午场、下午场,上午场审查时间为8:00至12:30,下午场审查时间为13:30至17:30。为保证资格复审工作顺利进行,上午场应聘人员需于8:30前入场签到,8:3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入场,建议所有参加上午场审查的应聘人员于8:00前到达现场,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资格审查;下午场应聘人员需于14:00前入场签到,14: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入场,建议所有参加下午场审查的应聘人员于13:30前到达现场,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上、下午场的具体分组安排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附件1)。

  请应聘人员本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无法提供身份证及报名表的不得入场),按照上、下午场的分组安排,于规定的场次时间内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未能在8月6日当天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现场规定候审地点等候复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再另行安排。

  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确需现场补充材料的,应聘人员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须联系他人且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帮助送达,参加上午场审查的应聘人员于12:30前送达,参加下午场审查的应聘人员于17:30前送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2.地点: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6号)六栋报告厅(B1-122至123)。

  (二)B类应聘人员资格复审

  在A类应聘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情况下,从同一岗位B类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若存在上述情况,将另行通知符合递补条件的B类应聘人员。若不存在上述情况,将不再另行通知。请符合递补条件的B类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地点: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6号)六栋报告厅(B1-122至123)

  请递补岗位的B类应聘人员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9:30到达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丰树山路6号),9:30停止入场,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复审资格。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确需现场补充材料的,应聘人员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须联系他人且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12:00前)帮助送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注意:A类及B类应聘人员未能在资格复审当天规定场次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现场规定候审地点等候审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做好签到工作,并按岗位分组就座。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包含九年一贯部和高中部两个校区,校区间相距车程半小时左右,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区分。

  由于节假日期间大鹏新区交通较为拥堵,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提早出发,在资格复审当天规定场次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现场规定候审地点,以免延误复审,被取消复审资格。

  六、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复审单位留存。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本人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二)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本人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三)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且工作年限需符合岗位要求。考生有多段工作经历的,每段工作经历均须由原单位开具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中未明确任教学段或学科】,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或雅思7分(含)以上或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须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7.其他证明岗位要求的材料。

  七、面试安排

  (一)参加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面试初定于2025年8月中下旬在深圳市大鹏新区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应聘人员面试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_94974/content/post_12211122.html)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均需有相关材料辅助证明,所有材料均由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前自行准备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三)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注:应聘人员需妥善保管好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只是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五)应聘人员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六)请各位应聘人员提前了解、熟悉资格复审地点的具体位置,现场不提供停车场地,请在资格复审当天安排合理交通工具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复审,被取消复审资格。部分应聘人员候审时间较长,可自带足够的饮用水和食物备用。

  (七)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参考《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内含2个表)》(附件2,以下简称《材料清单》)、《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_94974/content/post_12211122.html)及岗位要求提供材料。资格复审现场需提供《材料清单》,请提前做好准备,并复印好相关材料,现场不提供复印。

  (八)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九)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55-88159297。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内含2个表)

  3.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xlsx

2.附件2: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5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要求(内含2个表).xlsx

3.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板).doc

 

来源:https://www.dpxq.gov.cn/dpjywsjkj/gkmlpt/content/12/12305/post_12305919.html#18861

客服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