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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九江市都昌县“归雁计划”公告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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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引进优秀人才,服务都昌县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引进一批县外优秀在编在岗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2025年拟引进一批中学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县城幼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法律、经济管理学等我县急需专业以及农林水利方面专业技术人才。

二、实施范围

1.公告发布之前且至今,本人、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为都昌户籍;

2.全日制本科师范大学(医学院校)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不受户籍限制。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在同一县域公办学校(医疗机构)任教(职)累计不少于5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幼师、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0周岁;

3.教师应具有符合相应学段规定的合格学历;

4.服从我县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的定向安置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25年8月8日前向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2025年都昌县“归雁计划”申请表》;

2.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编时间及方式);

3.录用证明材料(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从档案复印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在岗情况证明(教育主管部门出具);

6.都昌县归雁计划引进人员核编表(一式两份)

7.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评聘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历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情况(以上证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二)组织考试

1.视报名情况,通过考试择优引进。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共同对符合调动要求的拟调动人员进行考察调查。如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引进。

(五)办理调配

由县人社局向调出地发函商调进入调动程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等部门分别按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拟调入人员要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必须服从我县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引进计划,引进人员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跨县调动。

六、安置基本原则

1.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的在编在岗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可安排在有编制的城区学校,并按照《九江市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2.县外省重点高中在编在岗教师可安排到我县一、二中学;县外非重点高中在编在岗教师可考虑安排在县任远中学,县外城区初中教师原则上对应安排在县城学校。

3.除上述情况外,县外在编在岗的初中教师只安排在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中学(南峰、芗溪、万户、中馆、苏山、鸣山、春桥、周溪、大港、狮山、西源、土塘)。

4.对引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金融、法律、经济管理学专业以及农林水利高级职称人才,优先安排在县城相对应的事业单位,并享受《九江市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

5.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退回本人档案且不予办理组织调动手续,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https://www.duchang.gov.cn/zwzx/gsgg/202508/t20250801_6985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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