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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1名)
2025-07-07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1名。现将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1名(勤务辅警),限男性。

二、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共同组织,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政治办具体负责实施,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政治素质和公共基础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吸毒及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张家界市本地户籍或提供长期居住在张家界市的证明;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30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明显疤痕及身体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5.需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政法类专业人员及见义勇为人员,持有汽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烈士、因公牺牲民(辅)警的配偶和子女优先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全程通过武陵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http://www.zjjwly.gov.cn/c2599/index.html)、武陵源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发布。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关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天马路88号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327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4-5619927

七、考评内容及要求

1.笔试:凡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初审后凭身份证参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2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人数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3.体能测评:所有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测评内容为:4*10往返跑,纵跳摸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评定为:合格与不合格。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单位用工需求、职位要求,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为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岗位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吸毒史检测纳入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负责。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后,将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

九、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考人员在体检、政治审查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满额。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微信“武陵源公安”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招聘人员。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劳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统一配发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会员待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十二、纪律与监督

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744-5618015(区委政法委)、0744-5628686(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44-5618327(区公安分局)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本次招聘政策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职位2报考专业范围

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组

2025年7月4日

原文标题:2025年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4MzQyNTQzOQ==&mid=2247550550&idx=2&sn=9808e56784292f3687df2e8ba4e12deb&scene=6#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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